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毕

来源:驻俄使馆教育处 日期:2017-05-27

未提供毕业生名单者,须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

3)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合作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4)转学留学人员应补充提供转学证明(академическаясправка)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副博士、博士研究生〕

1护照首页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未提供毕业生名单者,须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

3)《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在驻俄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5)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6)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7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合作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8)个人留学总结

〔进修、访学人员〕

1)留学单位对进修情况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名,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个人留学总结

二、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办理程序

(一)审核材料

按照预约号排队到115房间提交护照首页复印件其他规定的所有材料。

(二)开具回国证明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填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表

2)到211房间加盖公章

    A+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