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毕业生名单者,须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
3)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合作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4)转学留学人员应补充提供转学证明(академическаясправка)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副博士、博士研究生〕
1)护照首页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未提供毕业生名单者,须俄罗斯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
3)《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在驻俄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
4)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5)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6)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7)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合作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8)个人留学总结
〔进修、访学人员〕
1)留学单位对进修情况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名,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个人留学总结
二、在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的办理程序
(一)审核材料
按照预约号排队到115房间。提交护照首页复印件及其他规定的所有材料。
(二)开具回国证明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填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登记表》
2)到211房间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