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在俄罗斯莫斯科馆区留学人员的申请由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其他领区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领馆。
3.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六、评审、录取办法及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3.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七、联系方式
教育处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电话:8-499-9518396
工作咨询电子邮箱jiaoyuchu095@163.com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Postal address: 119330,Москва, Воробьевы горы, улица дружбы, д. 6 ,Отдел по делам образования Посольства КНР в Р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