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人员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须知(2019-07-18)

来源:驻俄使馆教育处 日期:2019-07-19

  7)号码(必填):即毕业证书号码。多数情况下为毕业证书上ДИПЛОМ文字下方的红色数字。

  8)在我驻外使(领)馆报到日期:即网上注册时间(以网上注册成功后,个人邮箱收到注册成功邮件的时间为准)。

  9)注册入学日期:可以与学校签订合同的日期一致,或者与在就读院校的报到日期一致。

  10)毕业日期:与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一致,也可以与实际毕业时间一致。

  11)拟回国日期:可以与实际时间一致,也可以与拟定的时间一致。

  12)备注:主要补充与学习相关的事情,例如,取得红本毕业证(即优秀毕业生),转学或取得的双学位信息等。不要在此抒发留学感受感想。若无必要的补充信息,备注一栏可以为空白。

  13)留学回国人员签字:务必用汉语正楷字填写(字迹工整,请勿填写俄语名)。

    14)经办人签字:请务必留给留管组老师填写。

    15)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加盖教育处公章后方能生效。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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