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2019年在俄优秀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单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等以本通知为准,不得变更。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留学人员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
二、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留学人员派出前均需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en/chuguo/s/1552。
三、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1.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电子版保存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留学人员和保证人应通过留学人员的专用账户登陆信息平台,下载、阅读、打印并按要求签署协议及《签署协议须知》,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协议通过审核后生效。留学人员和保证人通过留学人员在信息平台的专用账户查看审核结果。
留学人员可回国办理上述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留学服务机构)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并领取《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报到证也可网上下载打印)。回国旅费自理,返回俄罗斯时的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并由留学服务机构在办理派出手续时购买。
留学人员亦可选择在国外办理相关手续,在新的公派生派出平台http://zwfw.cscse.edu.cn/,登陆之后进入个人账户,在平台上点击“用户中心”,在我的申请“公派留学”板块下面,选择“查看报到证”。
按自己的CSC学号打印报到证。留学人员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和本人护照首页复印件上传至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到手续,打印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国外报到表》。带上述文件的纸质版前往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网上通过等手续。
留学人员在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补领奖学金。
2.为便于留学人员了解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编写了《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请留学人员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认真阅读并按要求执行。
3.留学人员自抵达俄罗斯后十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及留学单位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5.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后,应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须自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