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博士研究生: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包括曾获国家公派资助者,不受回国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 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2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7.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8.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 https://www.csc.edu.cm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人须于10月20 - 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