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11月1日前寄达我处;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在俄留学人员的申请由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
3.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教育处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电话:8-499-9518398。
电子邮箱jiaoyuchu095@163.com
附件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申请人用).pdf
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有关信息、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