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

来源:驻俄使馆教育处 日期:2019-10-14

书面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19年11月1日前寄达我处;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在俄留学人员的申请由驻俄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

3.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国内院校提交申请。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七、派出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教育处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电话:8-499-9518398。
    电子邮箱jiaoyuchu095@163.com

  附件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申请人用).pdf 

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有关信息、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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