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人员毕(结)业办理回国手续流程(2019-07-18)

来源:驻俄使馆教育处 日期:2019-07-19

    3.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15房间

 四、特别说明

1.连续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应在获得最高学位后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因特殊原因已开具前一学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如需对已获学历、学位做认证和评估,须返俄前在国内完成。在返回继续学习后的三个月内交回已领取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教育处在开具高一层次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对前一学历、学位的相关信息不再予以备注。

3. 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勿折叠、污损,以免影响日后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予邮寄。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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